談成語(上)
撰文:阿傑仔 (2007-02-06)回到文章列表

  傑克與魔豆
最近教育部的成語典引起了一些話題,因為這個網站把「三隻小豬」等童話故事與電影的名稱也列為成語,而在教育部長「力挺」還親自造句之後,該網站召集人卻說並沒有把這些用語當作成語,並改為連結到附錄網頁。其實我之前在使用這個成語典時,就曾發現「傑克與魔豆」等特別的「成語」,當時除了笑了一下,還「拍照留念」。

對於「成語」,似乎很少人可以提出一個很精確的定義,不過在語言學中有一個類似的概念,叫做「idiom」。在句法學上,「詞」(word) 可以構成詞組 (phrase) 進而形成句子,而每個詞都有其語意或功能。至於 idiom 也和詞類似,可以是句子的元素,也是一個承載語意的單位,它特別之處在於它是由多個詞組成,但是它本身的語意,卻不直接等於組成它的那些詞的語意的組合。例如,「青梅竹馬」並不是指青梅與竹馬兩種物品,而是指從小在一起的同伴。所以,idiom 本身構成一個獨特的單位,而不止是一些相鄰出現的詞,它的語意是約定俗成的直接加在這個單位上。

另外 idiom 本身也可能有自己的詞性,例如「見義勇為」看起來是動詞,但很多人會同意「他這個人很見義勇為」這句話是通的,這裡的「見義勇為」已經不像動詞而比較像形容詞了。另外,許多 idiom 內部的用詞也不能自由替換,即使語意上合乎邏輯也不行,例如「緣木求魚」若說成「緣木求蝦」、「緣木求蛤」都可能難以讓聽者理解。而中文的「成語」大體上是有著這些特性的。

在此我們就試著藉用以上特性,來檢視一下那些童話與電影名稱適不適合稱為成語。以「七年之癢」為例,成語典所列例句如下:

王先生最近都很晚回家,該不會是患了七年之癢吧?

這裡的「七年之癢」當然不是指誰真的在癢,也不一定要剛好結婚七年才能用,它的用法也是固定的,並不是結婚N年就都會講成N年之癢,所以它的確可以是 idiom 或成語,大可列為一般成語而非附錄。照同樣的標準,「國王的新衣」、「麻雀變鳳凰」也的確形成了 idiom。

可是「三隻小豬」呢?讓我們看看成語典的例句:

我們要記取三隻小豬的教訓,今天既然要建橋,就要建最堅固的橋。

在這句話中,三隻小豬可以指涉該童話故事,或指涉故事中那三隻豬,不論是前者或後者,「三隻小豬」這四個字整體來看與個別來看都得到同樣的意義,它並沒有自成一個單位而被賦予另外的意義或用法 ,所以,它只是一般的名詞組 (noun phrase) 罷了。而教育部長的造句「不要像三隻小豬裡面的老大一樣,三隻小豬的故事要想一想啊」,也是一樣的情形,並非成語用法。成語典其他例句中的「灰故娘」、「綠野仙蹤」情況也類似。

這樣看來,成語典裡的那些童話與電影名稱,有一部份是夠格算作成語了,但仍有許多並沒有形成成語這樣的單位,或者說沒有 idiom 的特性,而其中甚至有的條目只有典故卻根本沒被例句引用(如「小木偶奇遇記」),所以我想把這部份列為參考語料、而不跟一般成語混淆的確是比較好的做法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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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傑 2007-02-21 10:14:49

有什麼好感人的。-_-
新年快樂。
旭蓉 2007-02-14 01:58:17

那傑哥你就趕緊再寫個下集,如果還是這麼心有靈犀,豈不感人....
阿傑 2007-02-08 17:00:04

我的文章跟網路上某一篇文章頗有相似之處。我之前真的沒看過那篇文章。@@"
ban6075 2007-02-07 19:05:02

不好意思,修正一下。
上面要寫的是「篇名」,不是「篇文」。
ban 2007-02-07 19:03:58

只是把作品的「篇文」帶入來形容,
硬要說是成語,似乎也有點超過了。